新娜女士谈“08宪章”

 

SMHRIC

Jan 16, 2009

纽约

20081210日我在网络上看到“08宪章”的文章。1210日对我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因为我的先生是在1210日被捕的。2008年的1210日是我先生被捕的第131210日。在这个日子里“08宪章”的出现对我很有感触。在我看来“08宪章”写的很好,尤其头两个章很好地总结了历史。在这个时期里“08宪章”出现决不是偶然的。它有着历史的必然性。现在有人把它与捷克斯洛伐克的“77宪章”和清末的公车上书等比较。它是来自群众的呼吁。

在过去的30年里面随着经济的自由化在中国有很多社会问题出现却没有被解决,其原因是中国共产党拒绝进行政治改革。做为因政治原因而被捕人士的妻子我对中国的政治体制的情况非常关心。如果“08宪章”能在中国被实施,我认为我先生的事件能给与公平解决。它里面的第19章‘转型正义’写的很好,应恢复所有政治犯的名誉,包括他们的家属的名誉。政府应该对所有因思想,言论和信念而被关进监狱的人们提供赔偿。我希望“08宪章”能够在中国早日被实施。

但是遗憾的是“08宪章”的起草人,包括刘晓波先生被中国当局拘捕至今没有被释放。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有5000人签了名字。最近有些蒙古人也来到我们书店里的时候我也提到了这个事情,他们也想在“08宪章”上签名虽然他们不知道从哪里能找到签名的地方。很显然很多人关注这个问题,可以说这是普通百姓的最基本的一个要求。

在南(内)蒙古,蒙古老百姓害怕说出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因为在重大问题上他们没有表达意见的正常渠道而他们的权利经常地被践踏。比方说,在我过去下乡过的牧区的牧民们因为“全面禁牧”政策而权益受到政府的侵害。但是他们害怕表达他们的不满,因为那样做很可能会被捕。我跟他们说可以把真实情况暴露给国际社会,但是他们说害怕那样做。

在中国人们急切需要有相关的知识和教育来保护自己基本的合法权益。有些人知道自己的权利,但是大部分人却不知道。尽管有些人知道他们有权利,但是不知道怎么去实际地运用。因为官方没有引导或鼓励它的公民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还有一个例子,内蒙古师范大学校园内最近停止同时使用蒙汉两种牌子,开始只使用汉文牌子。我们知道内师大是蒙古族学生比较集中的一个大学。因此有一个音乐系的蒙古族学生给团委反映了这个问题,问为什么取消了蒙古文的牌子。团委含糊其辞未能给与明确答复。后来这个学生的个人表演被校方停止。

这就是南蒙古的现实情况。少数民族的权益应该有的被剥夺,有人提出问题不但给解决而是变相地去整治。那么人们慢慢就不敢说了。这也是中国的实际情况。但是前些日子在电视上看了个蒙古语演讲大赛,参赛的都是用蒙古语受教育的学生。很多演讲的内容是关于蒙语授课学校的关闭问题,自然被破坏的问题和牧民的生存危机问题。可以说这是蒙古人内心的呐喊。这是共产党控制的电视台播出的节目。证明很多蒙古人已经忍无可忍,很多蒙古族新闻工作人员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责任。来自南蒙古各地的演讲者详细地交流了目前的情况;包括多少蒙古语授课学校被取消,怎样蒙古人传统的生活方式受到了威胁。因此看出在南蒙古地区蒙古族的最基本的权利和自由没有受到保护。我觉得“08宪章”里面的内容应不止是保护汉族的利益,也应该是保护少数民族,包括蒙古族权益的条列。如果中国共产党不正视这个问题,而让事态恶化,它应该对为此而产生的历史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