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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保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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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保全,出生于1970年,内蒙古乌海市人。十几年前做服装生意时,与鄂尔多斯的康树林相识。后来,吴保全迁家至青岛,做起了营养师,并开有一间小公司。两人常有联系。200796日,吴保全在与康树林电话聊天中得知,康树林的农村老家被政府强行征地,低价买进,高价卖出,村民们苦诉无门。吴保全建议,何不把这些情况发到网上,以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但康树林没有电脑,也不会上网,吴主动提出帮忙发帖。

第二天,题为《领导:你要杀你的农民姐弟?》的帖子出现在网上。帖子里说到,鄂尔多斯市郊哈巴格希村和邻近的寨子塔村,5万多亩土地被强行征收,政府以最低250/亩的低价征收,以最高82万元 /亩的高价拍卖。而给农民的承诺,如每户0.5亩的蔬菜大棚,每人两亩水浇地且配备水里设施等,没有完全兑现。为此,村民连年多次上访,没有结果。从86日开始,几百号村民天天到鄂尔多斯市政府门口讨说法。政府非但不给解决问题,还派警察打人抓人,前后有20多人被拘押,几个老太太被打伤住院。

几天过去,跟帖寥寥。吴保全满怀歉意地打电话给康,说帖子没什么影响。但让他想不到的是,916日,3名鄂尔多斯警察出现在面前,当晚坐飞机将吴带离青岛。到达鄂尔多斯后,吴保全连夜受审,被告知因在互联网上公然侮辱诽谤他人罪而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第二天,康树林也被抓,同样被行政拘留10天。

之后,吴保全两度被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警方跨省抓捕,第一次被刑拘10天,第二次以诽谤罪被判刑1年。吴不服而上诉,市中院以事实不清为由裁定重审。结果,在没有新增犯罪事实的前提下,刑期却从1年改判至2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长效仿解铃还需系铃人,由原审判机关自己来为吴保全平反,还他一个清白之身。既保全了司法机关的声誉,又保全了吴保全的声誉。

 

吴保全案

第一次发帖:拘留10天

2007年9月6日,吴保全在与康树林电话聊天中得知,康树林的农村老家被政府强行征地,低价买进,高价卖出,村民们苦诉无门。吴保全建议,何不把这些情况发到网上,吴主动提出帮忙发帖。第二天,题为《领导:你要杀你的农民姐弟?》的帖子出现在网上。

帖子里说到,鄂尔多斯市郊哈巴格希村和邻近的寨子塔村,5万多亩土地被强行征收,政府以最低250元/亩的低价征收,以最高82万元 /亩的高价拍卖。而给农民的承诺,如每户0.5亩的蔬菜大棚,每人两亩水浇地且配备水里设施等,没有完全兑现。为此,村民连年多次上访,没有结果。从8月6日开始,几百号村民天天到鄂尔多斯市政府门口讨说法。政府非但不给解决问题,还派警察打人抓人,前后有20多人被拘押,几个老太太被打伤住院。

几天过去,跟帖寥寥。吴保全满怀歉意地打电话给康,说帖子没什么影响。但让他想不到的是,9月16日,3名鄂尔多斯警察出现在面前,当晚坐飞机将吴带离青岛。到达鄂尔多斯后,吴保全连夜受审,被告知因在互联网上公然侮辱诽谤他人罪而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第二天,康树林也被抓,同样被行政拘留10天。、

第二次发帖:再抓,逮捕,公诉

吴保全猜测与此前《网络报》的报道有关,虽然它佐证了帖子的内容是准确的。脏乱嘈杂中度过的那10天,吴保全感觉像一个世纪般漫长。但获释后,他没有迅速离开,而是进村倾听更多村民的说法,想把征地事件调查清楚。

哈巴格希村和寨子塔村的村民争相向吴保全大吐苦水。“震撼,气愤,泪水模糊视线。”吴保全后来在博客里这样写道。他发现自己不是说过头了,而是说得还远远不够。被朋友认为“一贯喜欢打抱不平”的他决定,再帮村民一把。

2007年10月到11月,吴保全以网名“找我吗”,在大律师网、文学博客网、记者网等发表题为《鄂尔多斯市浮华背后的真实情况———一些不敢公示的秘密》(以下简称《鄂市秘密》)的帖子,抖出一串问题:、:鄂市起初打算以建设经济技术开发区之名征地,未获批准。后以建设鄂市市府所在地东胜区的康巴什新区为名征地。康巴什新区共征地约48000亩,只有内蒙古自治区的批准文件,而没有国务院的红头文件,其合法性还在争议中;相关征地文件规定,水浇地每亩补偿2.5万元,旱地每亩2万元,荒草地每亩1万元。而哈巴格希村和寨子塔村村民实际得到的是:水浇地5757元/亩,旱地800元/亩,荒草地250元/亩;政府原本答应无偿给村民每人2亩水浇地,并配备水库。水浇地落实了,水库也建好了,但水库被卖掉,村民拿钱才能浇水。结果,水地变旱地,村民损失巨大;政府原本答应无偿给每户农民搭建0.5亩温室大棚。大棚建好后,没分给村民,而是拍卖掉;……

和第一次发帖一样,《鄂市秘密》并未引起网友广泛关注。截至今年4月17日,该帖在上述3个网站的点击量才1900多,跟帖仅20多条。吴保全没有气馁,几次前往鄂尔多斯调查取证,并鼓励村民齐心协力,把该得的各项补偿拿回来。他四处联系律师,将希望寄托于法律。最后,村民们委托他把村民筹集的20万元交给律师事务所,但很快,鄂尔多斯警察再次闻讯而至。据村民说,此前警察来村里调查时,说吴保全想诈骗村民的钱。

2008年4月27日,正在沈阳办事的吴保全被抓,理由是他捏造事实发布帖子,侮辱、诽谤他人及政府。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一个月,《网络报》刊载了题为《一块别墅土地3280倍升值之旅》的长篇报道,细述鄂尔多斯康巴什新区违规征地的前前后后。采访过程中,当事记者李江涛曾找到吴了解情况。吴猜测,自己被抓与这篇报道有关。

网络报记者在深入调查采访后,证实了吴保全帖子里的许多说法。他们写道:“从250元/亩到82万元/亩,一块土地在不到5年的时间里,实现了这一惊人‘巨变’……享受250元/亩补偿的一千多被征地农民开始四处‘寻找说法’,四年中先后28人被‘关禁闭’,多人被打伤,一位失地农民无奈地住进了政府办公楼的走廊和卫生间长达两个月……”

报道中,当地官员承认,整个康巴什新区共征地32平方公里,未经国务院批准,但“有内蒙古自治区的批准文件”;新区有约50亩商业金融用地,还有以建设商品房为名出售的45栋市级领导干部别墅和占地500亩的公务员小区。

2008年6月4日,吴保全被正式逮捕。8月20日,被提起公诉。9月4日,在东胜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因检方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公诉人没有到场。由于无法应答吴及其辩护律师赵鹏的无罪辩护,法官裁定择日按普通程序审理。9月23日,第二次开庭审理。

法院创造“诽谤政府罪”

公诉人对辩方指出的诽谤罪构成要件不全充耳不闻,法院判决称他“辱骂诽谤他人及政府”一审中,公诉方东胜区检察院称,吴保全捏造事实,在网上发帖侮辱诽谤鄂尔多斯市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侵害其名誉,应以诽谤罪追究吴的刑事责任。

起诉书中,特意引用了帖子《鄂市秘密》中的一段话,并用下划线标出:

“这一切都是黑心的市委的一个领导×××为了打造鄂尔多斯和自己的新形象,强制性地征收农民的土地五万余亩建造政府办公大楼,倒卖土地,镇压农民上访,以莫须有的罪名抓捕农民坐牢,及其(注:极其)残忍地用暴力手段打伤农民,无人敢过问,对农民承诺下的生活安置也不承认,使农民的生活和生存无法保障,在当地的百姓眼里是一个旧社会的活阎王,人人谈起来气愤难耐,仿佛他们现在耳边还回响着×××咄咄逼人的话语:”你们上访,我就是皇上,今天是你的领导,明天是中国的皇上!你们到哪里都是我的人,小小百姓算个屁!!!‘已经快麻木的人们命运又该如何呢?……还有多少个这样的阎王存在那百姓当中,新社会的败类,人类的悲哀!无奈!!!笔者感受:“权利(注:应为权力),本来是可以引领群雄造福人类,可在这些居心叵测、无视国家法规的丧尽天良的人手中,却成了为非作歹中饱私囊的最佳工具’。”

律师赵鹏辩称,诽谤罪构成要件不全:侵害对象不存在,哪个领导受到侮辱诽谤并不明确,公诉人只含糊地称被告辱骂鄂尔多斯市主要领导人及政府;危害结果没发生;吴保全发帖不是针对鄂市领导人,其行为也没危害到国家利益。如果有人认为其权利被吴侵犯,应属一般民事案件,构不成刑事犯罪。但公诉方对此充耳不闻,而是围绕征地是否合法、补偿款是否合理、承诺是否兑现等问题进行陈述、举证,力证吴保全捏造事实。

2008年10月17日,一审判决结果宣布:诽谤罪成立,判有期徒刑一年。法院认为,吴在没有全面了解康巴什新区开发情况的前提下,只听信少数人言语就公然在网上捏造事实发布帖子辱骂诽谤他人及政府,给个人及本地区造成恶劣影响,危害了本地区作为全国先进市区的社会发展秩序。

“东胜区法院的判决创造了一个新罪名———诽谤政府罪。”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说,由于人民对政府的信息掌握不可能完整无缺和客观公正,因此,法律必须容忍人民对政府错误的、不公正的批评。民法上的名誉权是保护公民、法人在民事活动中的民事权益,而政府的公共管理活动不是民事活动,是政务活动,不受法律上的名誉权保护,政府根本没有名誉权,更谈不上“诽谤政府”。

何兵表示,如果公民的批评言论出现错误就要受到法律制裁,宪法中公民“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的条款,就该改成“有提出正确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了。

实际上,在2009年4月14日的南都评论栏目和央视《新闻1+1》节目里,何兵已经表达了上述这些观点。当时,看到河南灵宝市政府还将审查“王帅案”的新闻时,他“火了”,“实在憋不住”,“半夜三更写了篇稿子。”想不到的是,“王帅案”余波刚了,他才松口气,火,现在又上来了。

发回重审:刑期一年变两年

相关检察院和法院工作人员私下表示,吴保全无罪,但“这是市里的案子,我们管不了”

“我要上诉!!!”拿到一审判决后,吴保全在日记中愤怒写道。2009年1月4日,鄂尔多斯市中院作出裁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理由是“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吴保全犯诽谤罪事实不清”。吴保全满怀希望。2月19日,案件在东胜区法院重新开庭审理。与一审相比,控辩双方均未提出更多新证据。

庭审早早结束,前来旁听的40多名失地村民未有去意,强烈要求立即释放吴保全。东胜区人民法院一名副院长答应,下午放人。当天,被关押了10个月的吴保全获取保候审,洗了澡,理了发。他以为,无罪获释之日近在咫尺。第二天上午10时许,吴保全接到法院电话,让他去法院签字。结果,自此一去无回,第三次被关押。吴保全感觉不妙。3月10日,重审判决书转到他手中:诽谤罪成立,判有期徒刑两年。

这意味着,如果他不上诉,入狱近一年的他很快就会出狱,但现在,他必须为他的“不服一审判决”而付出代价。“有律师称,这是我国目前网友发帖构成诽谤获刑最高的案件。”一直关注鄂尔多斯征地事件的《网络报》记者李江涛撰文说。

重审判决书中,没有看出对吴保全新的指控罪名和证据,但对犯罪后果的描述,从一审时的“危害了本地区作为全国先进市区的社会发展秩序”变为“严重危害了本地区作为全国先进市区的社会发展秩序”。吴再次上诉。4月17日,他得知,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他已想好下一步:申诉。

对于两份事实依据大体相同、结果却不一样的判决书,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第一次裁定为“事实不清”,第二次则裁定为“维持原判”,间接承认“事实清楚”,原因何在?“没法说。”鄂尔多斯市中院一名工作人员称,这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肯定掺杂了政治因素。如果严格遵照法律判决,结果不会变成现在这样。“不光我解释不清楚,领导来了也解释不清楚。”

参与合议过吴案的该院刑事庭副庭长刘银福称“这个没法说”。他一再重复,裁定是审判委员会做出的,吴如果不服判决,可以走法律程序。面对记者一行几人的追问,他多数时间保持沉默,一会摆弄打火机,一会扯过一叠报纸似看非看。“很难说,不好说,说了会惹麻烦。”东胜区法院一名法官私下表示,“吴保全有罪证据很少,基本没有。凭我的良心,凭法律原则,我都认为他无罪。”

东胜区检察院一名检察官透露,在提起公诉之前,曾开会讨论是否起诉,“当时在会上,我们签字是无罪,后来领导说,这是市里的案子,我们管不了。”北京旗鉴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原则毫不讳言地指出:“这绝对是打击报复。”被告上诉后发回重审的案件,是否适用于“上诉不加刑”原则?学者、律师对此说法不一。刘晓原认为,该原则适用于二审,不适用于一审,而发回重审属于一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却认为,“这是基层法院钻法律的空子,打擦边球。”他说,同一个罪名,没有新增犯罪事实,何以加刑?实质上违反了“上诉不加刑”原则。

吴保全的爱与哀愁

因帮村民维权,妻子与他离婚。他在狱中给女儿写了2厘米厚的书信,却没能寄出“政府如果能把农民该得的给农民,我受再大的委屈再大的压力都没关系。”吴保全至今不后悔卷入千里之外的纷争,誓称将帮农民维权到底。吴保全入狱前开过几个博客,以“做个正直的人!一定要说真话,办实事”、“为天下说不平”等字句自勉。他喜欢读书和摘抄,有名言警句,也有草根至理。5·12地震时,他托人捐了两万多元日用品。“很有头脑,很会说。”旁听过吴案的村民都说,吴保全比律师讲得还好。每有村民来探望,吴保全总是鼓励对方,一定要齐心协力坚持维权。“在康巴什新区,没有吴保全一分土地、一个亲人,只有一个朋友。他为我们付出这么多,我们非常感动。”多名村民表示。

吴保全深受村民信赖,但他不愿提及内心深埋的痛苦。第一次被抓获释后,妻子要求他不能再介入村民维权之事,否则离婚。他不听,妻子后来离他而去,女儿成了他身边最亲的人。但现在,他已经一年没有见到女儿了。他在狱中给女儿写了2厘米厚的书信,却一直没能寄出。

如果申诉无果,他将在监狱里继续1年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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